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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07 11:33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航天七院《关于转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规定的通知〉》(人字[2008]26号)文件精神,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有部分调整,现具体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助理级:

  一、中专毕业后任员级4年及以上;

    二、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中级:

  一、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

  二、硕士学位获得者,任助理级职务2年及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副高级: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及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及以上。

  正高级:

  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三月四日

  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 

  

 一、对符合以下条件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可采用认定的方式:

 大、中专毕业,工作1年期满,可认定员级资格;

 中专毕业,工作5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资格;

 大专毕业,工作3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工作1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资格;

 硕士学位获得者,参加工作后可认定助理级资格;

 博士学位获得者,参加工作后可认定中级资格;

 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为副高级资格。

 二、外单位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办法:

 对于在集团公司以外单位获得专业技术资格后进入集团公司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方为有效,其资格时间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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